November 14
跟小勺说今天不太好受,小勺很善解人意地说,写写文章会好一点。于是就写。可是,却不知道要从何下笔。
今天突然发现那块手表不见了,于是很生气地找,总算找到了,还跟老爸发了脾气。
表又一次不走了。的确,离开上一次换电池是很久以前了,那个时候的心境也因为手表落到手中的冰凉感觉而全部回来了。
全部么?不是的。
我还记得那次是西西童鞋陪我去换的电池。这次是一个人。来福士的swatch店换了地方,跑到了两楼,让我好找。经济危机万物涨价,手表换电池倒是没涨,依然是30块。
换完电池,它又一次无声地跳过一格,我知道它重新开始走。
时间一直在走,可是有的人已经在时间的背后面。我不知道我要怎么才能够让她回到我的梦境里。
也许她本来就不在我的梦境。但无论是何种的罗生门,我都愿意信仰我所见的。
这三年,世间变换飞短流长。我变了很多,变成了另一个人。并不变得更好,但是已经回不去了。我有了很疼我的女朋友,即将变成一个通勤人士,即将告别很多东西。
也许,连暗夜行星这个我曾经那么爱的身份,也快要死掉。
这三年,又有很多东西没有变过。无论我变得多么卑劣,我都会因为心中有一块可以存放痛苦的地方而高贵。这一点从来不曾改变。
下午依然去了浦东。走进正大广场的时候,正在放的歌是周杰伦的夜曲。
手在键盘敲很轻,我给的思念很小心,你埋葬的地方叫幽冥。
我相信你不在幽冥那种讨厌的地方。我相信你游于九天之上看着你爱的人。我亦相信,身为少年时候的那些闪念,都会在某一天回潮。
我相信到那个时候,你的翼会展开,我的骨与血将以光荣的方式成为献礼。
谨以此为三年之祭。
October 24
我是个很害怕虫子的人,几乎没有哪种虫子是我不害怕的。我害怕碰触它们,因为我总是觉得,虫子是一种很脏的动物。
很无奈的,出于幼年时的管束,我害怕和厌恶很多东西。虫子也是其中一种。
我唯一不害怕的虫子,叫做蠹。
书虫是一种有着和书一模一样颜色的虫子,在古人口中它们被称作蠹,一个复杂得它们吃起来需要很长时间的字。我一直觉得,书虫吃字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在那些大部头的书里。
而我恰好又有很多很旧的书,这些书大多都很厚,被存放了很久,从而拥有一种叫时间的味道。这种味道只有依靠墨影与纸屑在时间的长久催发下才能产生,任何一个化学家都调配不出速成的版本。
也只有这样的书里,才会有书虫。它们在厚重的书本里游弋,时不时吃掉自己不喜欢的字眼。并不是所有的旧书里都会有书虫的存在。它们害怕油污,厌恶市侩的空气。它们有自己的王国和城堡。
书虫们爬行的样子令我着迷。它们除了吃书以外什么都不吃。我并不知道它们怎么能够得到水源,因为吃书一定是一件容易让人口渴的事情,虫子也一样。在非常非常长的时间里,它们一定只能长大嘴在干燥的空气中等待一点点水气,然后继续回头去吃书。
我并不因为它们会吃掉我的书而难过。它们和我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我们都把一些很好的书变成不再有用的东西,并且借此而生长。只是我和它们的颜色不一样。它们一旦吃掉了很老的书,就会变成那种颜色,显得很老成。而我无论读了多少书,都不会变成书。都不会变成熟。
在我的迷梦里,书虫们有自己的王国和城堡,我曾经这么说过。它们并不是把书吃掉,只是在我阖上书本把它放回樟木箱之后,开始它们的伟大工程和冒险。它们用各种工具吊起书里的黑体字,推着比较轻的宋体字,碰到数字和外文字的时候还要请懂得数学和外文的书虫专家来参谋。它们改换这些字的顺序,干得热火朝天,并且坐在工地上,吃掉没有用的字。有的时候它们觉得一整段都没有用,于是就趁一个天气好的夜里,所有的书虫聚集在一起聚餐,把一整段都吃掉。有时候它们不小心多吃掉了一个“不”字,于是只能拆东墙补西墙以避免行文不通顺。它们这么做是为了让我在下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发现它和我曾经看过的,不一样。
是的,我经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曾经看过的那些书,在今天看来并不一样。我不想承认是我自己改变了。我将这种改变归结于书虫。它们是一些神通广大的小虫子,也是唯一一种我容忍在手指上爬行的虫子。
而且我知道,它们是不会死去的。无论你多重地合上书页,它们都不会被压死。无论你把书放到哪里,它们都不会饿死。它们与书同在,直到它们世代栖居的书不再有价值,它们才离开,去寻找新的书。
它们成群结队穿越过书页,将陈腐的部分留在身后。在经典的段落前,会有一只老书虫维持秩序,以防有贪嘴的小书虫不小心把那些段落吃掉。有的时候,书虫们会故意开玩笑,把书吃成完全相反的意思。
但至少它们不像人类。人类要么烧掉,要么把所有的书都变成相反的意思。所以我更喜欢书虫,它们诚实地以书作为食物与玩具,而非武器和毒药。
September 28
很早就想去老场坊了。上一次还真的起了这个念头,料峭春寒里约了滕呆童鞋一起去,结果关门,大大不爽。
今天大家上班我不上,于是我就去了。
说起来,老场坊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于我而言又有着特别的意义。奶奶家就在它旁边的梧州路,每次乘车都会经过这个被称为杀牛公司的地方。据说那里很大也很好玩,却从来不曾去过,只是在从小到大的二十年里,几次来几次去都错过了。
而现在,奶奶离开人世已经十多年,那处残破的老宅人烟渐稀,可是我还是管它叫奶奶家。而杀牛公司也终于变成了1933。
基本上所有建筑都是没门票的,我先进的是以前杀牛公司的主体,也就是那复道横空繁杂的大空场。里面正在招商引资并且似乎效果不好,并没有多少人。虽然是块宝地,办奢侈品活动确然是个好地方,但若是要做商圈,有点困难呢。
我是不管那么多,沿着曲折旋转的楼梯随随便便不知不觉就上了顶楼。
接着自然是要看一看杀牛公司著名的赶牛道。道上并无阶梯,同时极为狭窄,牛只在其中无法转身。我想像很多年以前,工人们在恶臭与血腥为基底的三度空间里,牛不能回头,只能往前走向它们的死亡,大堆的肉从这座工厂里被产出。
而现在它们变成了餐厅的背景与景观,看上去显得很雅致。
我想,最好的设计是相通的。从工业设计的角度来说,杀牛公司是个很成功但很难被复制的范本。
而现在,它的顶上被加了个玻璃盖。
玻璃盖能承受一部汽车的重量,所以连汽车品牌的新车发布都会选在这里。我在参观的时候,某应该是公关高层或者项目负责人的女人正陪着一个穿衬衫并且把粉红色套头毛衣披在肩上的装B秃头男介绍这些。
我看到的则是这样的场面。
然后去了旁边建筑里的那个法国设计展。展区很小,展品也并不多,不过总体质量相当棒。
法国设计师在反讽、庸俗化设计、符号、日式设计、哥特、自然、迁移、政治等等元素的使用上的确显得很有心得。
先是这盏被印在展览海报上的灯。
然后是两个小矮人凳,用来讽刺庸俗,加上一个后面披着国王披风的傻冒椅子。
这组靠墙沙发我很喜欢。
有创意的插座式电器,这件是台灯。
一个很有趣的刷子储物架,放进去东西之后就只有自己记得才能找到,当然也能让别人找不到。更有趣的是也许你某天会在里面找到某一个自己很久前放进去的东西,当然最好不要是水果……
很诡异的一个衣架架……我不是在装可爱……
可以提醒女孩子一定要减肥才能坐进去的椅子……
大神菲利普·斯塔克的作品,两把塑料椅子,这个很著名耶。
又是斯塔克大神的作品,枪灯:
看了就很想坐的一些沙发:
想到都不太想坐的一些椅子……
一些衣架和一些桌子椅子,总之是一些叉丫……
最后出来的时候,因为没有吃饭,所以我就很饿,所以坐着145路去人民广场的时候,就很饿,饿得连外滩都懒得看……然后下车之后找到最近的KFC随便吃了点东西,中间遇到假冒聋哑人来卖小玩意的人一次,很诡异地闯进来翻KFC垃圾桶的大叔一次,不会在短信里打肯德基要我帮忙的大妈一次,以上。
最后,我看到这样的场景。
国庆快乐。
June 21
我一直觉得,记忆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该记得的东西怎么都记不起来,比如初恋女孩儿第一次亲了你的左脸还是右脸,你以为自己会成为摇滚歌手时候写的狗屁不通的歌词,还有你最开心的一个生日时吃的蛋糕口味。
而很多没道理被记得的东西却被记得很牢。比如你某一天去上班时候碰到的流浪汉,比如某个胡吹大气的电视购物节目的台词,比如很久很久以前吃的糖纸被扔在沙发的某个角落里。
我发现人们很难讲自己所有的记忆归档,并且分出“最重要的”“比较重要”“有点重要”“还好啦”等等,如果硬要分的话,恐怕只能分成“这事情就像刚发生”“我还记得,我都记得”“大概有吧”“是不是在唬烂啊,我的人生怎么可能发生过那种事”等等。
如果最重要的东西都会被最深刻的记得,人生也会很没意思吧?
集体记得某种东西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这证明了在那事情发生的时候,拥有集体记忆的人是拥有同样经历的。一群朋友坐在大沙发上,开始回忆“那年你腿骨在打球的时候被弄断了”“是被四班那个死胖子弄的吧?”“那个穿冒牌阿玛尼的死胖子?”“才不是咧,那个是肉团死胖子,我说的是野蛮死胖子!”“哦!我也记得,那家伙是个绣花枕头!”,的确是会突然让人有种时光轮回的感觉,而身边的好朋友好兄弟和自己一起经历,更会让这种感觉变得很不一样。因为一起经过,所以被更加拉近。
对于装熟魔人来说,就连“当年911的时候我也在看电视”“刘翔跑出世界纪录的时候你也记得吧?”都可以成为装熟的藉口哦。
我向来都是一个有点缺乏集体记忆的人,往往一大群人坐在一起聊过去的时候,他们说的很多诡异事件我都不知道,只好在一边附和着笑笑,而我引以为珍的一些记忆,大家却都说“有吗,有这种事吗?”拜托,我又不是活在平行世界里,没道理我看到的东西你们都没看到吧?
我常常用这种话来问自己,自己是不是真的具有“和别人活在不一样空间”的超能力,后来想想都觉得这种能力实在逊毙了。
有可能是因为我总是下意识地不和别人变成一个群体吧,这倒也不是“朋友还是老的好”这种想法作祟,或者不想看到不认识的人的怕羞心态。记得在自己还是个戴红领巾的乖乖同学的时候,也很向往参加各种聚会、活动甚至补习班,只因为这样说不定可以认识更多朋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记忆总是和别人不合拍。我遗忘了很多别人都会记得的事情,却记得了很多别人都忘记的东西。
那么大概是我的记忆审美与别人不同吧。这么解释似乎就更有道理一些。我本来就是个审美观很诡异的家伙。比如出去旅游,大家都会期待爬山涉水或者玩点刺激的,而我却觉得“坐大巴好好玩哦,真的很不想下去呀”;电脑坏了导致不能一起打电动,一边重灌系统一边闲极无聊于是和朋友开始弹硬币玩,兴高采烈的时候电脑修好了,于是大家都打电动去,留下我还很兴奋地“来来来,再来一局嘛,这次一定用超长远射把你的硬币打下去”的尴尬。
我想,我很珍重与好朋友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点滴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记忆。不管别人最后记得什么,我都会记得它们。你们可以记得“我们那年有去南京玩哦”,而我却会记得那天谁坐在谁身边,我靠着的是哪个好兄弟,等等。
May 29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能够让我看到之后有“这正好把我想说但说不出来的话给阐述清楚了”的感觉的文字并不多。
我想这应该是我自己的原因。在我更小的时候,这种令人激赏的文字还是很多的。而在我观看了不少大内高手级的高手的书评述评之后,我发现他们大多都有非常喜欢的文字。这也与我不同。
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在我们小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懂,正在进行第一重语言——也就是我们平时使用的纯语言——的学习,在这期间我们自然会被许多漂亮美丽有道理的文字征服,当然这种征服是低层次的。而当我们受到了足够的教育之后,我们开始学习第二重语言——也就是对语言本身的使用方式所代表的意义的学习——此时我们再看许多文字,就会有会心之感。
而像我现在这样的状态,则在这两者之间。打个比方,对一个完全不懂得音乐为何物的小孩子来说,他听到交响乐可能会觉得挺好听的,得到一些享受;而对一个受过音乐教育的听众来说,交响乐除了音乐的美感之外还会有乐章中音符节奏代表的语汇、演奏与指挥者的诠释等等潜语言,他也会从中得到享受,这种享受更加丰富和高端;而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他可能会觉得音响的美是平平无奇的,而他又尚不能了解音乐的潜语言,于是只有呼呼大睡了。
于我而言,我现在大概处于无精打采偶尔会打个瞌睡的阶段。但是即使这样,偶尔我也会发现几句有道理的话。
最近看到了剧本《丹东之死》的一小部分,觉得非常有道理,遂摘录如下。
你们想用道德做些什么呢?我不知道事物本身是否有绝对的善和恶?因此,我不认为有必要改变我的行为。我按照我的本性行动:凡是适合我本性的,对我就是善,我就去做,与我本性相违的,对我就是恶,我就不做。如果它妨碍了我,我就要反对它,保卫自己。你们可以,按照人们通常所说,作道德高尚的人,不受所谓邪恶的腐蚀,但却不必因此而鄙视自己的仇敌。鄙视别人是一种非常可悲的感情。
对于这段文字,董彦斌有一段很不错的评论:我把他的话语视为道德底线,道德的底线就是宽容,就是不鄙视仇敌,进而祛除暴力。明乎此,论及道德才不那么声音高亢而又杀气腾腾。明乎此,群体才不致以强烈而优越的道德感侵凌自我欢畅的个体。
董彦斌似乎是一个满对我口味的作者。他在同一篇文章中还有一句令我十分喜欢的话:我们道德纯洁,你们不纯洁。我们建设美好,所以你们要被消灭。我们高尚,你们堕落。我们是天使,你们是魔鬼。我们建设自由,但你们没资格自由。我们爱国,所有人必须按照我们的方式和理解爱国,你们卖国。
对我来说,这段话的价值在于,我也像他和其他不少最近我所见过的专栏作家一样,碰到过“和几个爱国的热血青年试图沟通,发现完全无法和他们展开辩论,爱国主义已经成为是与非、对与错、敌人和自己的绝对分水岭”。在他们我不知道,在我的话,最近最严重的一次论战大概是一个04级的美女和她扬言想杀死美国总统的朋友以及最后扬言要清除我这个败类的朋友(好吧,以上这句实在太长了)形成的愤青圈子与我的互相攻讦。我为之汗颜,因为最后我发现他们年龄上的虚长本来不该成为我判断“他们是些讲道理的人”的根据,而与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是本来就没有意义的。最后我希望他们不会看到这篇文章,不然也许我真的会在中国内外交困的时候死于自己人的手里——他们连美国总统都想杀,我又算什么。
(对了,那位想杀美国总统的同学当时说的是:我也想暗杀美国总统,但是我做不到,所以我只能够做××这样的小事来爱我们的国家。大意是这样的。)
最后忏悔一下,以上这篇文章里我大段引用了其他人的话语,好吧,我不是有心抄袭来着。
May 25
等我拖着沉重的身体到达对岸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你已经经过了牛奶河的考验,成为了世界上最有牛奶香味的饼干,你是否愿意成为饼干骑士的继承人,继承饼干骑士的力量,保卫饼干城?
我说,我愿意。
那个声音说:那么,你会变成有夹心的美味饼干。
我觉得身体一阵撕裂的剧痛,然后发现自己变成了夹心饼干,还是带巧克力夹心的。不知为什么,这时候我想的是,老爸要是看到我这样会把我打死吧。
那个声音说,你将继承饼干骑士的徽章。
我身上好像被刀刻一样痛,我不由得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身上被刻上了一个英俊的男人的样子。
我变成了——
王子饼干!
那个声音说:授予你饼干骑士荣耀的pocky之枪,希望你用它战胜一切敌人。
我看到手中出现了一条美丽光滑的长枪,巧克力口味的。
我说:我一定会的。
那个声音说:好了,接下来要把你烘干。但是你不能再告诉任何人你本来的样子,饼干骑士是荣耀的代表。
然后我点了点头,就感觉一阵炎热,我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身边是一块漂亮的马饼干,手里是一条长枪,我身体里有用不完的力量,我变得无比英俊。接下来的故事很简单。后来饼干们都这么传说。
当饼干城岌岌可危的时候,吐司们在狂笑,蛋糕们在鼓噪,长棍把自己当作云梯,泡芙一个个往城上攀登把一肚子奶油倒进城里。
然后,饼干骑士出现了,他的长枪无坚不摧,连最皮厚的罗宋包也经不起他的一刺。他力量无穷,可以用手举起整个长枕吐司扔到半空。他快如疾风,就算肉松面包撒出漫天肉松,他也能从容躲开。他带领着剩下的各种饼干们组织起一波攻势,把面包蛋糕盟军给彻底打退了。
他一个人一匹马一条枪站在城门口,冷冷地说:记住,以后只要饼干骑士在这里,饼干就不会从早餐菜单上除名!
我听到我的声音这样说。
没有人会发现这样一个英雄的背影反面,是一块卑微的牛奶饼干。
饼干们欢呼起来,并且在一块大吐司的尸体上刻下这句话,挂在城门上。他们把我迎进城里,他们在我身边跳舞歌唱,歌颂我的丰功伟绩。
我都不在乎,我只想见宝石花饼干。
我游过牛奶河。
我经受痛苦。
我浴奶奋战。
我握起长枪跨上骏马。
都是为了让她不哭泣。
女王举办了盛大的宴会庆祝凯旋,我被推到了最尊贵的席位。大家向我欢呼,我突然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女王大声说:勇士,你是我们所有人的英雄,你的任何要求我们都会同意,我知道大恩不言谢,但是我们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也希望你能够让我们为你做点事情。她一边看着自己两个漂亮的女儿。
老婆饼长老揉着眼睛,似乎不相信他有生之年能看到又一个饼干骑士。
我看着老爸,老爸很伤心的样子,他大概以为我已经淹死在牛奶河里了。我说:我想见一个女孩子。
宝石花饼干被带到我的面前。
我突然很想哭。因为我看到她的微笑。
你知道吗,我的辛苦我的痛苦我的艰苦都是为了你。
你知道吗,我会成为饼干骑士都是为了你。
你知道吗?
我走到她面前,问:你觉得我怎么样?突然我觉得自己很笨拙,即使成为了最荣耀的饼干骑士,即使能够杀敌于一瞬间,我在我爱的女孩子面前还是会变得傻傻的。
她笑了,说:你真的太厉害太厉害了,而且又那么英俊。
我嗫嚅着说:嫁给我好吗?我听到身边人们发出的惊讶声音,他们都很惊讶吧。
宝石花饼干笑了,然后说:不好。饼干们发出更大的声音。
宝石花饼干笑着看着我,说:你知道吗?有一块饼干,他没有你那么帅,没有你那么强壮,他练了一年的枪都没法子刺中目标,你一根小指头就能战胜他,而且他还是个傻瓜,他还可能死掉了。
但是他陪我听我的心事,他陪我兜风,给我讲好玩的事情,他喜欢我,我知道的。他真的很喜欢我,真的。
他不知道我其实也喜欢他的……我只是怕他会不像以前那样喜欢我……这个笨蛋……他死了……这个笨蛋……
宝石花饼干在我面前哭了。
我觉得身体里什么东西碎裂了。
原来,我真的是个笨蛋。
无论成为英雄也好,无论变成最帅最强大的人也好,都比不上那个傻乎乎带她去兜风的我。
我只是不想让她哭。不想让她哭。
所以我在她的耳边说,我记得你,就算我不记得你,我也记得你的糖。
我大吼出声:
我是牛奶饼干啊!
在饼干城的城门上挂着一块被风干的面包,用来纪念一段历史。
很久很久以前,一位饼干骑士在这里说:记住,以后只要饼干骑士在这里,饼干就不会从早餐菜单上除名!他保护了饼干城的尊严,也以生命保护了自己的爱。
这就是饼干城的故事。
奶油夹心饼干看着我,摇摇头叹口气。我知道这家伙又要装哲学家了。巧克力饼干还是不说话,他就在一边看着我一次次在慢吞吞跑着的兔子饼干上徒劳地想把长枪刺进圆圈曲奇中间的洞里。
第二百一十次,刺中五次。芝麻饼干数着自己脸上的芝麻计数,我从来没有那么讨厌过他脸上的芝麻。
不过,这些可都是好兄弟呢,否则怎么会花一下午的时间陪着我做这样无聊的事情。
兔子饼干说:你这家伙实在太笨了,看来只有骑乌龟饼干才能刺中目标。乌龟饼干在远处哼了一声。
好吧,反正我只是块牛奶饼干,就算失败了,也还是块牛奶饼干,又不会真变成葱油薄脆。不过的确很累呀。
应该说,锻炼还是有点用的,至少现在我比以前强壮多了,如果真碰到三层苏打饼干也可以放倒他。不过我看上去还是很矬……好吧,没有哪块牛奶饼干是不矬的,我爸就很矬。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宝石花饼干现在每次看到我都会笑,而且还会偶尔给我吃她头上的糖。我觉得好甜好甜。这样子也算一种幸福吧,虽然每次看到巧克力饼干黑着脸牵着漂亮女孩子的手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很孤独。
我陪着她做很多事情,帮她打发缠着她的各种很难吃的苏打饼干们,骑着兔子带着她去兜风。事情似乎进展得不错。她也挺喜欢和我在一起。
但是我想她大概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吧,她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傻傻的所以可以当死党的兄弟。嗯,身为一块牛奶饼干,我想我比较适合当她的备胎。她也从来都不会跟我撒娇,,累了的时候也不会靠在我的背后。她只是在不开心的时候会来找我说话,骂我是个傻瓜。
她那么好看,又是个小萝莉,总有一天,肯定会有一块英俊潇洒的皇家曲奇来把她娶走的。不过能够这样陪她,就已经很好了。我跟他说:你知道吗?我会记得你的,就算我不记得你,我也会记得你头上的糖。
她说:傻瓜。
老爸又在喊腰疼了,每到阴天他都腰疼,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我拿起我的枪,准备今天再出去练一次。
这时候,我听到老婆饼长老的声音从城里最高的姜饼城楼里传出来:面包城入侵啦!面包城入侵啦!
后来我们才发现事情比想象中还要麻烦。这次面包城联合了蛋糕城一起入侵我们饼干城,要求我们交出饼干城的饼干女王,以后成为他们的属国,并且从早餐菜单里自动消失。
战斗在我们都还没有准备的时候就打响了。巨大的吐司面包先发起了攻击,我们伤亡惨重。然后长棍面包开始冲击我们的城墙,奶油蛋糕把成堆的奶油扔到城里,让饼干们被粘在一起。
我想起那个传说,于是我们几块饼干跑出了城,一直往东方跑。跑着跑着,我们到了牛奶河。
牛奶河是一条很大的河,里面都是牛奶。从来没有饼干敢横渡牛奶河,连最硬的面包都会在里面变软,然后变得烂烂的沉下去。
我们看着河对岸,那里显得很远。我们面面相觑,然后巧克力饼干二话不说就要往下跳,被奶油夹心饼干一把拉住了。他说:我们要是跳下去的话,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巧克力饼干想了想,转身走开了。然后橙子饼干也走了,去水果城拉救兵,反正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橙子。夹心饼干拍拍我的肩膀说:我们回去吧,至少还能和伙伴们死在一起。
杏元饼干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他还是一副神神叨叨的样子,什么不牺牲就不会获得啊,什么战士的本能在于不畏惧死亡啊,之类的。
我想了想,然后跳了下去。
杏元饼干在上面说:你还真跳啊,我唬烂你的。
我听到了,但是我不介意。如果饼干城破了的话,宝石花饼干就会被抓走,也许会被装饰在蛋糕上,她会哭的。
我不想让她哭。所以我开始游泳。我只是一块牛奶饼干。牛奶饼干没有什么本事。我觉得自己在慢慢变软。也许我就要受潮死掉了。
但是这时候我突然觉得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在发热,我突然想起来,我身体里本来就有牛奶啊!牛奶让我有了用不完的力气,我开始发疯一样地游起来。
原来,上天让我成为牛奶饼干,是为了让我能够有一天游过这条牛奶河,成为饼干骑士来拯救我最爱的人。
原来,我从来都不是一块普通的饼干。
April 04
后来写完已经很久了。在很多地方都已经贴完,这里是最后的地方。
这里应该是很久都没有来,很久了。
这并不代表我忘记了在这里留下过的东西,只是因为太过在乎所以不愿意轻率地写什么。
不管怎么样,这里是个很不错的地方。不是吗?
请继续往下看吧,如果你愿意的话。

March 20
先上PIC:
总之,蒋雯丽很好看,比电视上还好看,谈吐姿态也都非常有感觉,的确符合当年一本杂志“尤物”的评价
可惜的是下面提问的学生都很没水平,让我和滕呆和印呆和印呆的同学几次有打爆他们的冲动
人非常多,感谢印呆帮我搞到了票
PS:立春是个很不错的片子,但是没看也不损失什么,蒋雯丽在里面的确是牺牲很大,换作我的话,就算肯带上龅牙把脸弄得坑坑洼洼,也不肯增肥30斤的
March 17
嗯,最近我应该很快乐。
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实习,比大多数同学的都更好,至少现在已经切身在做一些很有压力的工作,虽然很累但是挺有充实感。
实习是自己找的,同时还有一份兼职也找上门来。本来离工作似乎很远的我,突然一下子发现自己也许很快就要开始做一个职业人了。
我不知道史寅昇@school什么时候会真正变成史寅昇@work,我也不知道这两者会有什么不一样。
但是我想,暗夜就是暗夜,这是不会变的。
最近我应该很快乐。
认识——或者说重新认识——了一些很好的人。我一直觉得我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着各种美好的遇到的。这让我有继续生活下去并且看看明天会有谁出现的愿望。
最后,快清明了。小诗,最近都没有想起你呢……那天去扫墓的人们,跟我说一声。
March 02
城雕中心是个很好的地方。
它在淮海西路的头上,离徐家汇并不远。
好吧,以上打太多回车了,总之就是它是个很有FEELING的地方,参观不要钱当然也有很多可以让你花很多钱的咖啡馆等等,里面有很多雕塑,也有很多很灵的地方很灵的人。
此外,大晴天去的时候,可以去外面的草地坐坐,感觉很好。
以下是一组秤的照片。
以下是我很喜欢的一组很有北欧风格的照片,我觉得这组是我今天拍得最好的。

下面这个人不是我P上去的……它是本世纪以来第一个让我眼睛出现“这是个P上去的东西”的错觉的东西。说不清楚,自己看照片。
这组雕塑的表情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的雕塑之一。
这地方真的不错
这地方教小孩子画画。
这张很有FEELING
老规矩,我拍照怎么能没有萝莉呢?这次送上可爱四联拍
这个女孩子并不好看,但是很有味道